消费者小楼租了一辆车,行驶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该车爆胎、转向杆/避震损坏。事后,小楼联系租车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却被告知“和保险公司说这辆车找朋友借的”。不久后还被租车公司起诉,被索赔3万余元。然而这辆车的行驶证上使用性质一栏,显示为“非营运”。
消费者在租车公司租车时,租到使用性质为“非营运”车辆的情况屡见不鲜。而租赁车辆如在使用中发生事故,则将面临类似小楼这样是否配合租车公司撒谎的问题。否则,民事纠纷可能随之而来。
近日,呼和浩特商务车租赁调查发现,租车公司使用“非营运”车辆供租赁,已是行业的普遍现象。
消费者租到“非营运”车辆
出事故后又被租车公司告上法庭
砰!
一声巨响从宝马x1车底传来,车身剧烈抖动,座位上的小楼及其女友被弹了起来,头部几乎快撞到车顶。小楼紧急制动下车查看,车身背后约两米处,是7块高约20厘米的石头,车子刚刚从石头上压了过去。
这辆车是小楼通过租车app租赁的。
今年7月初发生的这起事故,让小楼在今年8月被告上法庭,被索赔3万余元。将他告上法庭的正是租车公司。小楼并不服气,他咨询了律师。
小楼告诉记者,事故发生后,他按照与租车公司的合同约定,先行联系该租车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让我告诉保险公司,这辆车是找朋友借的。”
小楼不愿意对保险公司和交警说谎,在下单时,他已购买了总计270元的“尊享险”,保额范围为3万元。“咨询过当地修车店,这个(损坏)程度维修费用在1万元以内。”小楼说,当时他认为维修费用在保额范围内,报保险后把车拖走事情就结束了。
然而在8月15日,小楼收到了当地法院工作人员发来的民事起诉状。
该份民事起诉状的“事实与理由”一项中,简述了原告与被告的合同关系、车辆损坏情况、维修费6万余元等,但并未提及被告曾经购买过保险服务。
小楼告诉记者,其中最根本问题是,他租到的这辆车根本没有营运资质。在这辆车的行驶证上使用性质一栏,显示为“非营运”。
按照交通运输部《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规定,投入经营的小微型客车应当登记的使用性质为租赁。而驾驶未按照登记、备案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则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因为这辆车是非营运车辆,所以被保险公司拒赔,我也明白了为什么出事故报险时,租车公司的人会要求我和保险公司说‘借朋友的车’。”小楼说,因为保险公司拒赔,所以当时也没有定损,因此出现了维修费是1万元以内还是6万余元的分歧。
通过联系当地的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智选租车注册地管理部门)投诉,并联系律师服务从中斡旋,小楼在近日告诉记者“对方已撤诉”。
呼和浩特商务车租赁从建设和交通运输局相关工作人员处获悉,该租车公司并未在该局备案,且这也是一种非法营运的行为。呼和浩特商务车租赁提醒大家谨慎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