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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成为呼和浩特租车运营新模式

【发布日期】2018-10-13  【浏览次数】850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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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将运营的约租车让呼和浩特成为首个采取这种全新出租车运营模式的城市,但对于约租车国家此前没有上位法对其明确界定,不过从2015年1月1日开始,交通部《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正式实施,这部法规也让呼和浩特租车管理出租车有了上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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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9月30日,交通运输部颁布了《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是在大交通体制背景下,国家首次对出租汽车行业的发展定位、经营管理、服务要求、市场监管等方面做出的全面规定。2015年1月1日起,《规定》将正式施行。昨日市交委也对该条文进行了解释。

  条文写到,“出租汽车是城市交通的组成部分,应当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对此市交委解读说,这一条款解决了长期以来对出租汽车在城市交通体系中定位的争议,明确了出租汽车与公共交通的关系,应重点满足市民个性化出行需求,这将影响出租汽车行业的政策走向和发展规划。

  条文还首次明确约租车属出租汽车,并明晰其定义和定位,指出“‘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根据行驶里程只能通过预约方式为乘客提供运营服务,在规定的地点待客,不得巡游揽客”。

  市交委解读说,条文首次提出了“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的定义,既确定了约租车属于出租汽车范畴的法律定性;又明确其有别于传统的“巡游”出租汽车和“电召”服务,属于一类特殊的出租汽车服务。对于从事约租车经营的,应依法取得相关行政许可。这些创新规定对于鼓励和推动约租车在国内的健康、规范、有序地发展奠定了基础,也为呼和浩特租车即将推出的约租车服务提供了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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